注意事項 (1)對嚴重眼角膜、結膜疾患及乾眼疾玻璃體或網膜病變者應在醫師指示下戴用。 (2)配戴後須定期由眼科醫師追蹤檢查。 (3)遇有眼疾諸如眼睛刺痛流淚,視力模糊,眼睛紅腫,請即停戴並請教眼科醫師。 (4)本器材須經眼科醫師處方使用。